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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讲堂学模范选摘——陈超英事迹(2014年第3期)

编稿时间: 2016-11-04 00: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陈超英同志事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道德讲堂

 

陈超英,女,汉族,大学学历,福建省泉州市人,19584月出生于北京市,196911月随父母下放到江西省进贤县中侨委“五七”干校,1976年插队湖南省长沙县农村,1978年入党,197812月考入中建五局技校,198011月进入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前身为五公司)工作至今,其间于1984年至1986年带职就读大学。陈超英参加工作以来,曾任知青农场副场长、工程处团支部书记、厂工会主席及公司女工委主任、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生前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是中建五局党委第五、第六届委员。

2011 6 13 ,陈超英在慰问职工家属返程途中发生车祸,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3岁。陈超英殉职后,土木公司及五局职工、离退休人员、社会有关人士无不对她的离去彻骨哀恸与扼腕痛惜。职工群众自发以各种形式悼念她,1000多人从各地赶来长沙送别她,称赞她是国企基层党群工作者的杰出代表、优秀的女干部、与群众血肉相连的“大姐书记”,职工群众的贴心人。这一切,源于她35年的工作历程,一贯对党的事业执着坚定,为企业发展忘我工作,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