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公积函[2016]30号
关于举办2016年第二期道德讲堂的通知
各管理部、执法稽查大队、各科室: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第二期道德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
2、地点:中心四楼会议室;
3、承办部门:市直管理部及楼区管理部;
4、参与人员:中心机关全体职工、市直和楼区管理部除有值班工作安排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参与。其余管理部至少应派两人参加。执法稽查大队正副大队长以及各科室正副科长必须参加。
5、着装要求:请全体参与人员穿工作服。
6、请相关管理部做好工作安排,前台留必要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