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公积函[2016]22号
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道德讲堂的通知
各管理部、执法稽查大队、各科室: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第一期道德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
2、地点:中心四楼会议室;
3、承办部门:中心机关及平江县管理部;
4、参与人员:中心机关全体职工、平江县管理部除有值班工作安排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参与。其余管理部至少应派综合股长或副主任参加。
5、着装要求:请全体参与人员穿工作服。
6、请相关管理部做好工作安排,前台留必要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