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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节能管理实施方案

编稿时间: 2012-04-01 00: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岳市公积[2012]35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节能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中心节能管理工作,切实降低办公运行成本,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40)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2]6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市中心机关各科室及各管理部。

二、工作目标。

  以2010年为基数,部门人均能源消耗下降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4%

  三、组织保障。

  市中心成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刘跃红同志任组长,夏卫军、刘勇、冯俨、付洪、刘彬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管理部主任;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科,王凤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陈露为市中心节能管理联络员。各管理部明确一名节能管理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

  四、具体措施

()建立公共节能行为准则。

  (1)室温低于8摄氏度或高于32摄氏度方可使用空调,制冷时应不低于26摄氏度,制暖时应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开启后应关闭门窗;

2)杜绝“长流水”、“长明灯”、“长待机能耗”等现象;

3)白天采用自然光,养成随手关灯和人走灯灭的好习惯;

4)公共区域照明改用声控、光控延时开关或热释电感应开关;

5)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和领用登记制度;

6)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采用网络传送,减少传真数量和文件印制数量。

  (7)建立资料台账。有节能工作的文件、票据和记录等资料台账备查,且履行自查义务。

  ()做好能源统计。

  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根据财务报表或缴费记录,如实建立能耗统计台账;根据台账和能耗统计报表的时间规定,按时汇总上报各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发现故意漏报、瞒报或数据差错的,年终目标考核将予以扣分。

  ()能源计量。

  安排专人负责能耗计量工作。

  ()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实行集中采购;严格执行(湘财购〔200723号)文件精神,不采购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优先采购具有“节”字标志和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公车节能。

  1、公务车辆符合编制要求,有定点加油和维修制度。

  2、建立车辆调度档案、落实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节能。

  各管理部自身拥有管理权的办公建筑、围护、设备,发现有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

  ()宣传培训。

  1、开展多种形式节能宣传工作。各管理部要积极组织宣传活动,配合当地县(市)区政府开展的节能宣传工作。

  2、按要求参加节能培训。积极参加当地县(市)区政府组织的节能培训,并在管理部开展相应的培训。

  五、奖励处罚。

  对各科室和管理部按完成节能目标进度进行排名和通报。

  ()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节能效果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节能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优先安排节能改造资金。

  ()对节能工作未达标的单位,由市中心节能管理领导小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将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节能监察范围。

  ()将节能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市中心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在年终考核时加分或扣分。

()对在节能工作中出现瞒报、虚报等情况,或未按要求建立统计台账、不按时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住房公积金△ 节能管理   实施方案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23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