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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陈燕萍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王佳一等334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等222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编稿时间: 2011-08-09 00: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文件
                 
                 

              
                
                        妇字〔20119
 

 

关于授予陈燕萍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

标兵、王佳一等334人全国三八红旗手、

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等222

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近年来,我国各族各界妇女大力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踊跃创先争优,甘于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主人翁责任感和“半边天”作用,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抗击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圆满完成嫦娥二号探月工程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妇女典型,展示了当代中国妇女忠于祖国、敬业爱岗、勇攀高峰、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是时代的楷模和亿万妇女的优秀代表。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大展英姿、建功立业,全国妇联决定授予陈燕萍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王佳一等334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等222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全国妇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再接再厉,在创先争优巾帼建功活动的新起点上作出新的成绩。

全国妇联号召全国广大妇女以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为榜样,学习她们胸怀祖国、心系人民的崇高境界,学习她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她们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拼搏奋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学楷模、讲正气、促和谐,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在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的伟大实践中扎实进取、争创一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名单

2.全国三八红旗手名单

3.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全 国 妇 联

2011 228

 

 

 

 

 

 

 

  附件1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陈燕萍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

     解放军第四医院妇产科主任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所长、副总设计师

杨玉玲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青山乡建华村村委会主任

侯凡凡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肾内科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 医师、眼科教授、硕士生导师

张新玲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一○二团敬老院院长

田金珍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吉卫镇腊乙村妇代会主任

尤立红   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第一采油作业区油水井管理二组组长

顾凤惠   上海明华物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附件2

 

全国三八红旗手名单

 

湖南省

王丹丹   湖南省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班长

黄小玲   湖南省醴陵市醴泉窑艺陶瓷有限公司总设计师

     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厂数控编程员

   湖南省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杜春芝   湖南省张家界市妇联主席

王安安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周彩莲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祥霖铺中心小学教师

田金珍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吉卫镇腊乙村妇代会主任

胡晓鲁   湖南省妇联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

王湘英   湖南省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科主任

 

   

 

附件3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湖南省

湖南省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三科

湖南省常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医保中心

湖南省娄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湖南省黄花国际机场VIP检查分队

 

 

 

主题词:三八红旗手(集体)  表彰决定

报:中办、国办

送: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 年2 月28 印发

(共印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