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公积[2013]72号
关于开展 “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管理部、执法稽查大队、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先行示范,结合我中心干职工特点,深入持续开展以思想教育、技能提升、服务示范、文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创建活动,帮助青年增强对中国梦的内心认同,引导青年职工将成长进步的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的共同理想紧密结合,激励青年职工以岗位建功的实际行动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二、活动对象
中心各管理部、执法稽查大队及各科室
三、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青春勇担当
四、主要内容
本次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要由两大主题赛事组成:
(一)“共筑中国梦”征文大赛
1、征文范围
中心机关及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其中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职工必须每人提交一篇征文参赛,未交者将在年终考核时扣5分。
2、征文内容
围绕“共筑中国梦”的主题,紧扣住房公积金事业与“中国梦”的内在联系,着眼行业发展,结合工作实践,立足自己的切身体会和感受,描绘畅谈“我的中国梦”,抒发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真情实感。
3、征文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紧扣主题,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以1500字以内为宜。
4、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自即日开始,截稿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
5、组织方式
(1)市中心成立征文活动评审小组,日常事务由综合科协调办理。
(2)市中心综合科负责所有参赛人员的参赛稿件收集。初审整理后,报至市中心征文活动评审小组。
(3)征文活动评审小组组织评委对所有上报参评作品进行最后评审,产生获奖作品。
6、征文评奖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鼓励奖,凡来稿者均有纪念品一份。对获奖人员,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7、投稿方式
稿件请以电子版形式,发邮件投至:8616620@163.com。征文文稿标题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部门。
8、特别声明
征文稿件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或剽窃,一经发现,视同未交作品。获奖作品征集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将择优在市中心网站刊登,并推荐对外发表。获奖名单在市中心网站上公布后,中心将统一发放奖金、获奖证书或奖品。
(二)党章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抢答赛
1、比赛时间
暂定2013年8月16日(如临时变动另行通知)
2、参赛形式
比赛由中心党总支筹办,全体工作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参赛,每个支部派出三名选手参加。
3、比赛内容
比赛题目范围: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中心规章制度及党章知识。比赛复习资料中心将统一发放。
4、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组织奖若干名,活动结束后颁发证书、奖牌及奖金。
5、比赛要求
(1)比赛以抢答赛的形式进行,共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每个参赛单位由3人组成。队员统一着装。
(2)各参赛单位抽签分为A、B两组进行预赛(A组5队,B组6队),每个组前三名参加决赛。
(3)各支部按照部署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并于7月26日之前完成组队,向中心综合科(联系人:李晖,报名电话:8629762)报名参赛。
五、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汇聚实现中国梦强大力量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青年文明号社会功能,亮化青年文明号品牌形象的重要契机,按照“抓示范促整体,抓活动促活力,抓阶段促全年”的要求,按照活动总体部署,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实际,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分步推进,力争凸显特色、持续深化、取得实效。
2.充分发动基层,激发创建活力。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激发集体创建热情,提高创建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具体指导,突出活动实效,构建联动格局。要引导创建集体紧扣中国梦的思想主题,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工作;要指导创建集体结合中心工作,形成特色载体,推动实际工作;要指导创建集体发动青年,使青年成为活动主体,并在活动中受益。要通过作品征集、网络论坛、选先树优等各种方式,调动集体参与热情,挖掘推广新鲜经验,力争形成联动协同、亮点纷呈的活动态势。
3.创新宣传手段,扩大社会影响。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整体部署,精心策划,持续推进。要通过集中性持续性的宣传展示,使广大青年进一步理解中国梦精神内涵,形成立足岗位建功成才、倡树文明的强大示范效应。要整合各类宣传渠道,更好地发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的宣传和传播作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