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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编稿时间: 2019-07-03 16:49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减轻职工的购房压力,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2年3月发布了《岳阳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凡正常交缴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都可以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一、商转公贷款对象:

在岳阳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贷且贷款尚未偿清,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所规定贷款条件的职工。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条件。

2、贷款申请人是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且贷款申请人是原商贷所购住房的所有人或共有人。

3、贷款申请人原商贷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累计三期(含三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

4、原商贷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5、原商贷申请人已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

三、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余额,以伍仟元为单位的整数。

四、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流程:

1、贷前咨询。贷款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领取相关表格。

2、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

3、贷前调查。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个人信用情况调查、房产查勘、房产评估等贷前调查工作。

4、审核、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及调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做出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决定。

5、结清原商贷、注销原抵押。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抵押。

6、签订合同。贷款申请人持原商贷结清证明和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公积心管理中心签订《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7、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及发放贷款。

五、注意事项。

1、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商转公贷款之前,贷款申请人自行结清原商贷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2、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结清原商贷。

3、具体事项请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