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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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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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湖南省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住房抵押、住房装修等其它贷款不允许办理)。含职工家庭正常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6-12个月后申请还贷提取(以下简称年对冲还贷提取)以及结清贷款提取两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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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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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提取申请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和户籍证明); 4、提取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属岳阳市内的,由提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其岳阳市内的不动产信息,属岳阳市外的签署不动产套数声明; 5、《借款合同》(第一次办理年对冲还贷提取或办理结清提取时提供)、银行出具的最近12个月的扣款流水或还款明细(还款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取)、个人信用报告(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取申请人本人来管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提取的,借款人本人需来管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提取公积金用于结清贷款的承诺书,自行提前结清的还须提供90天以内的结清证明。 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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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提取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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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年对冲还贷提取不超过近6-12期的正常还贷本息(不含提前还款本息),提取后夫妻双方账户分别须至少留存一百元;结清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应还贷款本息,职工家庭同一套住房办理过结清提取后不再受理任何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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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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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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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特别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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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只限于湖南省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均可提取,无产权份额限制;婚前购买自住住房的,只有产权所有人本人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提取资金的转入: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4、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 5、职工家庭偿还本市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金额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公积金贷款部分已办理月对冲的,可单独提取商业银行贷款还贷额。本市公积金贷款部分未结清的,不得办理商业银行贷款的结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提取时间段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已还贷本息之和的,优先提取公积金贷款还贷额。 6、限制提取的情形:提取申请人家庭在岳阳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申请人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不能办理此项提取;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套数超过两套(不含两套)的不能办理此项提取;在近6个月内还款有两次及以上逾期的,只允许办理结清贷款提取,不允许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业务。 ※温馨提示:详细情况请扫下面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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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许可费用: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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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跑办类型:一次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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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咨询电话: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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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政策网址: http://gjj.yueya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