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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次性告知单(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费用提取)

编稿时间: 2025-05-08 17:38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费用提取)

办理条件

在岳阳市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近两年内首次登记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取申请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提取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只提取主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不用提供);

2、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资料:商品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

3、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所缴纳的契税及维修基金的总和。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

提取资金的转入

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特别注意事项

1、提取时效和次数的规定:购买的商品住房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办理提取,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2、限制提取的情况:个人账户被冻结(含司法冻结和异地贷款冻结)的不能办理;提取申请人家庭在岳阳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申请此项提取前半年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贷款逾期的不能办理;婚前购买的住房只允许房屋所有权人办理提取;申请提取时所涉及住房已转让过户的不能办理提取;在本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作了担保的,在办理该项提取时夫妻双方账户合计须至少留存一万元。

※温馨提示:详细情况请扫下面二维码

许可费用:不收费

跑办类型:一次跑

咨询电话:12329

政策网址: http://gjj.yue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