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行政保卫部)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和工会工作。综合部负责文字综合、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新闻宣传、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考核、档案管理;负责会务组织、提案办理、信息公开、乡村振兴;负责重要信息上报、年鉴统计、督查督办、印鉴保管、办公用品;负责组织筹备主任办公会、工作讲评及总结会等;负责起草中心相关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等;负责窗口及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指导中心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开展标准化服务,对各管理部业务窗口的服务质量开展考核。 行政保卫部负责中心基建以及办公大楼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中心资产采购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车辆管理、食堂管理、综治民调、防汛救灾工作,负责中心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物业管理工作。 机关工会、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制定工会年度计划,指导二级工会和工会小组开展活动,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经常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负责工会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文体、妇女和青年干部职工教育工作;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妇女儿童,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
客户服务部 承担中心客户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客户服务管理制度、中心网站及网上营业厅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和处置市长信箱、12345热线、12329热线等渠道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网络渠道业务的受理、审核、办理以及协调管理部相关事宜;负责异地转移业务、跨省通办业务、信访接待。
资金结算部(会计核算部) 承担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结算管理工作和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资金结算部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资金、贷款发放业务资金、上缴市级财政增值收益以及转存单位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业务资金结算工作;负责办理单位和个人多缴、错缴资金的退还、业务续费支付等结算业务,实时监控全市15个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办理跨行资金调动;负责单位大额定期存单的存、取及存单实物管理工作;协作办理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开、销户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印鉴和结算票据的管理工作。 会计核算部负责汇总、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草案;负责原始单据的收集、分类、整理工作;负责会计凭证的制作、装订和归档工作;负责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制作和上报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数据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综合服务渠道信息月报工作等工作。
归集提取部(政策法规部)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管理工作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法制培训等工作。归集提取部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全市归集、提取计划,编制归集提取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额度,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审查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调整申请,并按程序报批,指导缴存单位的开户、销户、变更、对账、汇缴、转移等业务开展;承担全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工作。政策法规部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方案,并指导、监督各管理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市中心根据上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执行细则,并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等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中心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并配合相关业务部门针对法律文书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协调中心处理有关人民群众信访投诉事宜;负责协调公检法部门处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事务,协助人民法院进行住房公积金划扣工作;负责报送查处违规骗提、骗贷,并协同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打击;负责指导各管理部处置逾期贷款抵押物等相关事宜的诉讼工作。
贷款管理部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计划,编制贷款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指导全市贷款业务工作,受理贷款投诉;负责全市贷款风险控制,检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牵头组织货款本息的催收催还。
风险防控部(内部审计部)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年、季、月度风险控制工作计划,并牵头做好报表分析工作(报表分析工作由相关业务科室承担,统一报至风险防控科汇总);负责对归集账务、提取、贷款发放情况进行审计稽查;负责对各部门经费执行预算进行监督稽查;负责对内设科室和各管理部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牵头完成住房公积金年报编制等工作。
信息管理部 承担中心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维护与规划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负责中心业务信息系统、机房及各管理部网络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房服务器、网络设备、机房环境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与政务中心、财政、不动产、人民银行、省监管处等相关部门专线接入规划、维护与协调工作;负责长银担保公司12329及综合服务平台、异地接续平台、住建部结算平台的数据交换、网络对接与协调工作;负责与市电子政务办对接全市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负责中心网站信息发布;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和配合各业务科室做好年度结息测试工作;负责中心网络、电脑以及打印机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库日常管理、备份、维护和检查工作;负责中心网站及微信号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12329的数据报送、人民银行征信数据报送及向审计、税务等部门提供数据;负责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财务部 承担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经费管理使用,编制经费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以及对管理部目标考核经费划按、费用审核;负责工资核算及工资绩效等发放。
人事部 承担中心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筹备中心党组会,起草党组会会议纪要;负责干部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核算职工薪资、五险一金等;负责核算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负责中心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中心党组的决定对人员进行任免、调配等工作;负责中心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等上级机关部署的机构编制及其他干部人事工作;中心干部职工休假、考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临聘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一)全面负责单位党的建设。负责组织筹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中心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检查中心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并向中心党组报告。
(二)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指导监督各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各项决议决定。
(三)指导所属党支部加强支部建设,规范支部生活,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评先评优推荐工作。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研究制定组织发展规划并推进落实。督促各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内统计工作。加强党费收缴和返还党费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中心作风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督促中心各支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配合做好有关干部考察等工作。
(五)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机关纪委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负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协助机关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本单位机关监督执行问责工作。协助派出纪检组审查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负责监督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对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受理对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负责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作风建设工作,重点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部 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全体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支持离退休人员做好党支部的工作,提供参加活动的条件和有关服务;负责组织好离退休人员每年的身体健康检查工作;负责适时组织中心离退休人员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和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负责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的身体和生活情况,为老同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