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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编稿时间: 2022-03-17 10:46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岳阳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核定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

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4.《岳阳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5.《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

6.《关于核销邓永红等2笔贷款呆账本金和利息的请示》

7.《关于加快落实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的请示》

8.《关于我市2020年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报告》

9.《关于以前年度增值收益核定情况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岳阳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设9个部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99人,其中,在编126人,非在编7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520家,净增单位255家;新开户职工2.99万人,净增职工1.26万人;实缴单位4942家,实缴职工28.44万人,缴存额48.1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44%、4.64%、7.35%。2021年末,缴存总额382.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1 %;缴存余额198.13亿元,同比增长13.6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

(二)提取:2021年,6.5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4.44亿元,同比增长3.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0.72%,比上年减少1.74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84.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2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城区内(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购建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只有一方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万。

在本市下辖其他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只有一方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40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6万笔17.6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9.30%、18.77%。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27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5万笔231.01亿元,贷款余额136.8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17%、8.25%、2.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06%,比上年末减少7.4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517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8016.5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1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56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3.25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0.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0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9.06%,比上年末减少7.4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64216.4万元,同比增长14.31 %。存款利息18971.5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5236.9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7.8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8016.4万元,同比增长13.0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7924.3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92.0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36200万元,同比增长15.29%。增值收益率1.94%,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408.1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086.89万元。

2021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718.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001.5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379.7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9552.6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4228.55万元,同比下降3.64%。其中,人员经费2065.96万元,公用经费1617.86万元,专项经费544.7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11.2万元,逾期率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379.78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1.23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1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2021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05%,国有企业占20.2%,城镇集体企业占2.12%,外商投资企业占1.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3%,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2.09%;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47%,国有企业占9.97%,城镇集体企业占3.84%,外商投资企业占2.7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6%,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3.65%;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3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36%,租赁住房占1.5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9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34%,出境定居占1.3%,其他占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7.2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85%,比上年末减少1.6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753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54%,90-144(含)平方米占81.68%,144平方米以上占11.78%。购买新房占84.2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5.7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0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9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01%,30岁-40岁(含)占44.83%,40岁-50岁(含)占22.75%,50岁以上占3.4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9.5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0.42%;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1年末,累计试点项目5个,贷款额度4.56亿元,建筑面积65.97万平方米,可解决5231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5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0.16%,比上年减少12.3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岳阳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我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综合部(行政保卫部)、客户服务部、资金结算部(会计核算部)、归集提取部(政策法规部)、贷款管理部、风险防控部(内部审计部)、信息管理部、财务部、人事部;设11个分支机构:市直管理部、平江县管理部、岳阳县管理部、华容县管理部、湘阴县管理部、临湘市管理部、汨罗市管理部、岳阳楼区管理部、云溪区管理部、君山区管理部、屈原管理部。

2021年受托办理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

2021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扣款的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度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岳住委〔2021〕2号文件我市执行2021年最新缴存标准缴存。

2021年我市缴存标准为:根据管委会批复执行,最低不低于458元,最高不超过4082元。另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缴存困难企业可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标准和比例,但最低缴存标准不得低于276元。确定最高标准是不超过2020年度岳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乘以12%缴存比例。

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全面取消房屋套数证明。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属岳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岳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房源情况,属岳阳市外的由申请人签署《不动产套数声明》。

2.现有唯一住房为多个房号的认定为一套住房。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已有的唯一住房存在多个房号的且不是以该套住房申请办理业务的,该套住房按单套住房计算。

3.明确办理业务的产权份额限制。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对房屋产权份额的限制提取情形修订为:

(1)配偶方有产权份额或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且结婚登记日期早于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上的,提取无份额限制;

(2)配偶方有产权份额的、且结婚登记日期在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内(含90日)的,按产权份额限制提取额度;

(3)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且结婚登记日期在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内(含90日)的,按产权份额各50%限制提取额度。

4.简化加装电梯提取业务要件。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由经市住建局备案的《岳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替代原必备资料中“支付分摊费用的发票(收据)原件”和“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须扣减补助部分”。

5.明确租房提取的相关票据。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提供可证明租房事实资料的要件中相关票据明确为税务部门开具的租赁发票(提取不超过600元/月的可不提供)。

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无变化。

2.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无变化。

3.实行“认房不认贷”差别化贷款政策。申请人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且家庭名下仅有不超过一套住房的,可以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4.婚姻关系变更影响房屋套数认定。近一年内存在婚姻关系变更的,其婚姻关系发生变更前的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一并纳入住房套数认定。

5.提高月还款上限。借款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由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提高至60%。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积极推进“跨省通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要求,印发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办跨省通办业务的通知》(岳市公积〔2021〕14号),开办跨省通办业务: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强了客户服务体验,拓宽了服务渠道。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手续繁琐、等待时间长、来回跑等问题,中心将智慧化融入系统建设,优化系统功能,创新建设“智慧公积金”系统,同时依托“智慧公积金”建设,积极推进数据直连共享服务。“智慧公积金”依托互联网提升服务质量,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腿”,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随时办”等方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2.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及公安机关对信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中心严格按照三级等保标准对机房进行了改造,并对改造后的机房及各项设备进行了测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共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屈原支部委员会被岳阳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21年度先进基层党支部;

刘彬同志承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防控研究》课题,获评岳阳市社会科学优秀重点课题成果奖;

刘一夫同志被岳阳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何情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届满复查工作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有效推进通过司法手段催收逾期贷款。2021年,全中心共有8个管理部27笔逾期贷款进入司法程序,其中3笔完成强制执行、6笔提前结清、10笔达成和解。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被纠正和处理的情况。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