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楼区管理部向云溪区人民法院起诉一位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职工,该法院受理后,于3月1日开庭,楼区管理部正、副主任及业务二股股长参加了庭审,庭审过程中,楼区管理部向法官陈述了该职工逾期未还的具体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由于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庭审,法院就该案件做出为期90天的公告处理,公告期过后将进行强制执行。同时,楼区管理部就另一位贷款逾期职工向该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进行立案。楼区管理部通过司法程序,切实维护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障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楼区管理部 孔奇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