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平江县政府在下达的2014年财政收支计划中明确:县直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的住房公积金,财政按基本工资的10%进行预算。按照此项规定,平江县住房公积金的财政预算资金比往年翻了一倍。
一直以来,平江由于经济较弱,县政府对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配套补贴仅为基本工资的5%,特别是教育单位,从补贴基本工资的2.5%开始,直到最近两年才调整到与其他单位同一水平,导致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度偏低。近年来,平江管理部多方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多次向主管领导汇报,去年又邀请县人大到单位进行调研,促进了财政配套补贴问题的解决,在今年的预算计划中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提高到了10%,比去年翻了一倍,切实维护了干部职工的权益,有效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产业的快速发展。
平江县管理部 邓书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