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同意将未缴交公积金的楼区差额拨款财政供养人员的公积金由财政进行补缴。
二、 同意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公积金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 要积极推行惠民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效应。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积极督促区属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加强社区(居委会)公积金的建制工作。
四、 要与各个部门积极配合,加大楼区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
(赵生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