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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热点问题

编稿时间: 2022-05-12 17:44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1、张先生来电咨询:我在岳阳市区内是否能以个人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

回复: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根据现行规定,个人暂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必须由所在单位进行设立和缴纳。

2、黄先生来电咨询:我在岳阳楼区缴纳了公积金,我公积金贷款了40万元,现在想要提前还款,咨询一次性还款40万元是否还需要还相应的利息。

回复: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利息只结算到您提前还款的当天。

3、谢女士来电咨询:我在岳阳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现在离职了,怎么将公积金提取,市民称我是未婚,没有结婚证,是否需要其他资料代替,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告知。

回复:现对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回复如下: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操作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需职工账户停缴且封存180天以上,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3、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此业务不需要提供结婚证。

4、我在长沙缴存了公积金已有两年时间,是否可以转入岳阳市。

回复:职工申请异地转移接续需满足的以下条件:

1、职工在异地的公积金已封存六个月以上,并且不存在公积金贷款、担保、司法冻结等情况;

2、职工必须在岳阳公积金中心开户并正常缴存六个月(有六个月的汇缴流水且申请日距开户日已满180天);

3、职工应准确知晓自己在异地的公积金信息,包括: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的原单位名称和公积金个人账号。

满足以上3条件后,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管理部申请办理。

5、许先生来电求助:我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了,咨询是否能一年取一次公积金,或者将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期往前提前几天。

回复:许先生:您好!来电已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关心!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户的还款日期设定为每月的20日。贷款人过去一年正常还贷,则每半年至一年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提取该时间段的还贷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不超过近6-12期的正常还款额,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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