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提取

一次性告知单(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编稿时间: 2022-07-01 15:26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3、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提取完后注销该职工账户。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特别注意事项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买断工龄、辞职、辞退、开除、刑事处分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审批表》、《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表》、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等。

2、职工住房公积金停缴且账户封存180天以上。

3、提取资金的转入: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4、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

5、限制提取的情形: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

※温馨提示:详细情况请扫下面二维码

许可费用:不收费

跑办类型:一次跑

咨询电话:12329

政策网址: http://gjj.yueyang.gov.cn/